• 索??引??號: 014001303/2010-00517 分???????類: 規劃信息
  • 發布機構: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 發文日期: 2010-12-09
  • 名???????稱: 江蘇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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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

2010-12-31 來源:陽光發改

江蘇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

第一章  規劃概述

1.1 指導思想

遵循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貫徹人與自然和諧的理念,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以保障區域供水飲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質安全為目標,以飲用水水源地的建設、保護、涵養為核心,完善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監測預警與安全應急機制。保障全省飲水水源水質優良、水量充足、水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為構建和諧、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社會奠定良好基礎。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

《退耕還林條例》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管理規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

《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

《江蘇省地下水超采區劃分報告》

《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

《江蘇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

《江蘇省沿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江蘇省沿海開發環境保護規劃》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治污規劃》

1.3 規劃原則

1.3.1 統籌規劃,突出重點

統籌考慮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優先安排地表水,保護地下水。在地表水水源有保障的地區,原則上地下水水源主要用于安排應急供水水源,嚴格限制地下水作為常規水源地的工程安排;地表供水有困難的地區,應按照省政府批準的《江蘇省地下水超采區劃分報告》要求,對超采區禁止安排新的地下水水源地,并壓縮現狀地下水取水量,新增的水量要通過優化、調整新的地表水水源地進行安排。

按照“先急后緩、先重后輕、分步實施”要求,優先解決區域及城鎮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和問題突出的飲用水水源地安全問題,統籌考慮水源地建設工程,突出區域供水水源地的規劃和建設,大力實施聯網供水,合理安排區域供水水源地布局,保障城鄉供水安全。

1.3.2 防治并重,注重管理

堅持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污染治理并重的原則。嚴格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劃定保護范圍,制定保護辦法,實施嚴格的保護措施,并根據當地水系條件,對水源地上下游水域及相關陸域范圍內進行的開發利用活動實施嚴格的限制措施。對水質和水量安全保障存在問題的水源地,制定相應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保障水源地安全,短期內治理無望的,根據當地水系條件,考慮關停、調整措施。注重管理,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技術等手段,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的監督管理。

1.3.3 近遠結合,適度超前

水源地布局既要考慮當前的需要,也要兼顧長遠的需求,近期要優先考慮和安排不安全的水源地治理或調整方案,確保飲水安全,遠期要按照大力推廣實施區域供水、集中供水的思路,合理調整優化水源地布局,對人口居住較集中的地區,應通過加強水源有保障的重點水源地建設,推進區域供水、聯網供水,調整、摒棄分散的、保障程度不高的水源地。

1.3.4 量質結合,防御風險

水質安全和水量保障統一。在保障飲水安全的前提下,統籌供水水源的其他用水目標,提高正常供給(常規水源安排)和應急供給(應急儲備)的保障能力。建立相應調度管理機制,增強對突發污染事故、連續干旱年和特殊干旱年等情況的抗風險能力。

1.4 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的范圍與經省政府批準的寧鎮揚泰通和蘇北地區區域供水規劃以及已經開展的農村飲用水安全規劃相銜接,以建制市、縣級政府所在的城鎮(以下統稱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并兼顧農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省政府批準的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為基礎,綜合考慮其它區域供水水源地、應急備用水源地。

1.5 規劃水平年

以2009年為現狀水平年,2015年為規劃水平年,其中2012年作為階段性任務和目標年,遠期展望至2020年。

1.6 規劃目標

2012年:調整、治理或關停存在安全隱患的不安全飲用水水源地;建設一批水源保障工程,基本解決建制市和問題突出的縣級城鎮、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問題;對于水源地單一地區,初步建立相應的應急備用水源地格局;關閉、搬遷飲用水水源地的各類排污設施,加大影響水域的污染源治理,水質達到飲用水水源的水質功能標準;建立、健全水源地安全的預警、預測監測體系,提高水源地安全保障程度;通過擴大區域聯網供水解決高氟水、苦咸水地區的飲水安全問題。

2015年:全面解決城市與鄉村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問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得到全面保護,備用水源地布局和保護體系相對完善,重要城市應急水源儲備能力顯著提高。進一步提高供水保證率,滿足2015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對飲用水安全的要求。

2020年:進一步建設飲用水源地支流與主流交界斷面監控預警體系、區域內重大環境風險企業及園區應急防控體系,全面建設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全省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范與應急能力。

第二章  基本情況

2.1 自然經濟概況

2.1.1 自然概況

江蘇省位于我國大陸東部沿海的中心,介于東經116°22′~121°55′,北緯30°45′~35°07′,東臨黃海,西連安徽,北與山東接壤,東南與浙江、上海毗鄰,南北長440km,東西寬360km,總面積10.2萬km2,占全國總面積的1.07%。江蘇省地勢平坦,平原遼闊,河網眾多。平原水網區占全省總面積的68.9%,主要由蘇北黃淮平原和長江三角洲平原組成。山地丘陵占全省總面積的14.8%,主要分布在西南部、西部和北部邊緣地帶,多為鄰省山脈的延伸部分,其高度大多在200m以下。

江蘇省位于亞熱帶過渡性氣候區,大致以淮河~灌溉總渠為界,南部屬濕潤的亞熱帶氣候區,北部屬半濕潤的暖溫帶氣候區。全省具有明顯的季風特征,冬季干冷,夏季濕熱,四季分明,南北氣候差異較大。全省多年平均降雨量800~1100mm,雨量較豐沛,但時空分布不均。地域分布上自東南向西北遞減,南部多年平均降雨量1100mm,向北逐漸減少至800mm左右。由于受季風氣候的影響,全年降雨大多集中在夏秋兩季。江蘇省多年平均水面蒸發量950~1100mm,與降雨相反,由西南向北遞增。多年平均陸地蒸發量600~800mm,降水較少的豐沛地區,受供水能力的限制,陸面蒸發量不足600mm。

江蘇省分屬長江、淮河兩大流域,以通揚運河及儀六丘陵區為界,南部屬長江流域,北部屬淮河流域。上游近200萬km2的來水由長江、淮河、沂沭泗河經江蘇東流入海。

江蘇境內長江流域匯水面積3.85萬km2,分為長江和太湖兩大水系。長江干流自江浦新濟洲入境,在啟東東南元陀入海,貫穿江蘇東西,是江蘇沿江廣大地區的排水、引水大動脈。淮河洪水主要出路也由長江入海。沿江有滁河、秦淮河等支流,固城石臼湖水系以及儀六、通南沿江獨立排水河道。

太湖地區流域面積1.94萬km2,河流縱橫交錯,流域內河道總長12萬km,平均每km2有河道3.3km。水系習慣以太湖劃分:太湖以西為上游浙西、湖西山丘區水系,有苕溪及南溪徑流入湖;太湖以東為下游平原河網水系;其東南部,以黃浦江為主干,稱黃浦江水系,接納大部分太湖出湖徑流;北部為沿江水系,有15條主要河道通長江,并以水網溝通;南部為沿杭州灣水系,有四條河道通入錢塘江;京杭大運河自諫壁至杭州,縱貫流域北部和東南部,調節沿江水系和太湖之間的水量,也是流域內河航運的主干航線。諸水系中,較大的河流有東西苕溪、南溪、江南運河、錫澄運河、望虞河、太浦河等。流域內湖泊眾多、水網密布,水域面積占流域面積的15%,水面積大于0.5km2的大小湖泊有189個,其中水面積超過50km2的大中型湖泊有太湖、滆湖、陽澄湖和洮湖等。流域河道受東海潮汐影響顯著,下泄水量分別受到長江、錢塘江、黃浦江等河道的上溯潮水頂托。

江蘇境內淮河流域境內面積6.35萬km2,分為淮河、沂沭泗兩大水系。淮河西起河南桐柏山,經安徽流入江蘇洪澤湖,再經淮河入江水道排入長江,及經蘇北灌溉總渠、廢黃河和新開挖的淮河入海水道直接排水入海。淮河干流境內匯水面積3.77萬km2。洪澤湖是淮河流域最大的調蓄水庫,進入洪澤湖的排洪河道除淮河干流外,還有懷洪新河、新汴河、奎睢河、池河、安河等,淮河入江水道是洪澤湖的主要排洪河道,設計行洪流量12000m3/s,蘇北灌溉總渠是灌、排、航綜合利用的人工河道,連同廢黃河排洪1000m3/s。淮沭新河設計(分淮入沂),最大分泄淮河洪水流量3000m3/s,并由新沂河排水入海,新建成的淮河入海水道設計排洪2270m3/s。洪澤湖也是蘇北地區最大的水源,并可通過江水北調工程體系,將洪澤湖水輸送到淮北的每個角落。另外,沿運的高郵湖、邵伯湖是淮河洪水入江的通道,也是江水北調的調節水庫。

沂沭泗水系源于山東沂蒙山區,境內匯水面積2.58萬km2,上游主要來水河道有沂河、沭河、邳蒼分洪道,以及南四湖、中運河及其入湖入河水系。駱馬湖、石梁河水庫是沂沭泗水系的主要調蓄水庫,駱馬湖總庫容15億m3,防洪庫容8億m3,沂河及南四湖下泄的洪水經駱馬湖調蓄后,由新沂河排水入海。石梁河水庫總庫容5.3億m3,防洪庫容3億多m3,沭河及分沂入沭的洪水經石梁河水庫調蓄后,由新沭河排水入海。沂沭泗地區主要內部河道還有:南四湖西的復新河、大沙河、順堤河;中運河兩岸的不牢河、房亭河、邳洪河等;沂北地區的魯蘭河、薔薇河、燒香河、古泊善后河等;沂南地區的柴米河、六塘河、灌河等內部灌排河道。

2.1.2 社會經濟概況

江蘇省人口密集,2009年末共7724.5萬人,人口密度752.7人/km2,為全國各省份最高。城鎮人口4294.82萬人,城市化水平達到55.6%。全省有建制市39個(設區市13個,縣級市26個)以及25個縣級城鎮。

2009年末,江蘇省人口超過150萬人以上的特大型城市9座:南京、無錫、徐州、常州、蘇州、南通、淮安、鹽城和宿遷,建城區實際人口2245.3萬人,占全省城鎮總人口的52.3%;50~150萬人口的大城市有4座,分別為連云港、揚州、鎮江和泰州,2009年建成區人口396.2萬人,占全省城鎮總人口的9.2%;20~50萬人口的中等城市19座,包括常熟、吳江、宜興、江陰和新沂等城市;人口不足20萬的一般城市有33座。

2009年經濟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全省國民生產總值突破34457.30億元,比上年增長11.2%。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增加值分別增長7.7%、9.3%和14.6%。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44744元。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三次產業增加值比例調整為6.5∶53.9∶39.6。

2.2 水資源開發利用狀況

2.2.1 水資源總量

江蘇省多年平均(1956~2000年)水資源總量為320.2億m3。其中,淮河193.1億m3,長江55.7億m3,太湖71.5億m3。全省多年平均徑流深為251mm,合地表水資源量264.9億m3。全省及分流域本地水資源狀況詳見表2-1。

表2-1  本地水資源狀況

江蘇省承受江、淮、沂、沭、泗上中游近200萬km2來水,入境水量比較豐沛,但以過境為主。經統計,多年平均入境水量9492億m3(見表2-2),其中長江流域9114億m3,占總量的96%,淮河流域352.2億m3,占3.7%。

                    表2-2  入境水量狀況              單位:億m3

2009年江蘇省平均降水量1031.7mm,折合降水總量1052億m3,與多年平均值偏大3.7%。全省水資源總量400.3億m3,其中地表水資源量306.1億m3,地下水資源量110.8億m3,地表水與地下水資源重復計算量16.6億m3。

2.2.2 水資源開發利用狀況

2009年,全省總供水量549.2億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540.4億m3,占總供水量的98.4%;地下水源供水量8.83億m3,占總供水量的1.6%。

2009年,全省總用水量549.2億m3。其中淮河流域250.9億m3,長江流域116.7億m3,太湖流域181.6億m3。2009年,全省總耗水量293.7億m3,耗水率53.5%。

2009年,全省的各類用水量中,生產用水512.5億m3,居民生活用水33.6億m3,城鎮環境綠化用水3.2億m3。生產用水按照產業結構劃分,第一產業用水304.1億m3,其中農田灌溉用水266.2億m3;第二產業用水196.5億m3,其中,電力工業用水143.3億m3,一般工業用水51.3億m3;第三產業用水11.9億m3。各類用水所占比例見圖2-1。

圖2-1  2009年全省各類用水所占比例圖

生活用水占各類用水總量的6.01%,所占比例雖然不大,但這部分用水水質要求嚴,保證率高,且隨著生活條件的改善,增長趨勢明顯。

江蘇省本地地表水資源量僅占年用水總量的一半,湖泊、水庫、河網調蓄的水資源可利用量嚴重不足,且河網水質較差,供水主要依靠長江、淮河過境水量補充。在全省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利用流域、區域干河,通過泵站長距離跨流域調水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全省每年除沿江地區直接取用長江水74億m3外,通過水利工程跨流域調引長江水多年平均達122億m3。從長江調引的水量接近占全省總用水的一半。

2.3 水源及供給調度格局

2.3.1 主要水源

江蘇省方圓10.2萬km2的范圍,江、河、湖、庫一應俱全,世界第三大河——長江橫貫東西,京杭大運河縱穿南北,太湖、洪澤湖江南江北各具其一,中國五大淡水湖江蘇獨具其二,為人民群眾的生活生產提供了良好水源。

長江流經江蘇省境內433km,岸線長1115km,江面寬度1.5~10km,每日水位兩漲兩落。長江是江蘇省沿江兩岸地區引排水的動脈,具有豐沛的水資源、優良的深水岸線、良好的區位優勢,兩岸陸域平坦開闊,為優良的飲用水水源。據水文觀測資料,長江多年平均高潮位4.04m,平均低潮位2.40m,極端最高潮位5.34m,極端最低潮-0.73m,最大潮差2.98m,多年平均徑流量為9730億m3,1954年洪水年份徑流量達13590億m3,1926年最枯年份為6320億m3。

太湖古稱震澤,又名五湖,為我國第三大淡水湖,湖面2340km2,跨蘇州、無錫、常州和浙江省湖州等地區。系構造斷陷~海陸交替~出流堰塞~經淡化而形成,是一個天然的巨大水庫。太湖在水位2.99m時容積44億m3,平均水深1.89m,在水位4.65m時容積83億m3。太湖不僅接納上游百川來水,遇暴雨洪水也會倒流入湖。以前,當長江水位高漲而通江港口無水閘控制時,江水也會分流入湖。由于湖面開闊,水位變幅1cm,湖區蓄水變化2300多萬m3。太湖洪枯水位變幅小,警戒水位3.50m,一般每年4月雨季開始水位上漲,7月中下旬達到高峰,到11月進入枯水期,2~3月水位最低。1991年太湖歷史最高平均水位4.98m;1934年歷史最低水位(瓜涇口)1.87m。由于太湖的調蓄,其下游平原雖然地勢比較低洼,一般年份可免受洪水威脅,生活、灌溉水源都可滿足,特殊干旱年份水源不足時,需從長江引水。

洪澤湖承接淮河上中游15.8萬km2面積的來水,經調蓄后分別泄入長江和黃海,汛期防洪限制水位為12.5m,相應庫容為31億m3;興利水位13m,相應庫容42億m3;校核洪水位17m,相應庫容135億m3;濱湖圩區破圩蓄洪時,最大庫容為170億m3。洪澤湖是淮河下游200萬hm2耕地、2000萬人口的防洪屏障,并為城鎮工業、人民生活和農業灌溉提供了水源,溝通了淮河與京杭大運河、長江。

利用京杭大運河、通榆河、薔薇河等密布的河網蓄水也是江蘇省重要的供水水源。沿長江的并港建閘工程,使太湖水網、沿江水網都得到控制和利用,在冬春長江低水位時,仍然保持水網一定的蓄水量及水位;沿海各港的建閘工程,不僅能擋潮御鹵,亦能控制內河最優水位,增加了蓄水容量,提高了回歸水的利用率。全省現有大小河道2900多條,其中流域性河道23條,各類河道(不包括長江水面積)水面積8400km2,河流調蓄能力約43.2億m3。

在山地丘陵地區,水庫是利用當地水資源的重要供水工程。據2000年資料統計,江蘇省有大、中、小型水庫909座(不包括洪澤湖、駱馬湖兩個平原水庫),總計集水面積10542km2,占全省總面積的10.3%,設計總庫容33.6億m3,興利庫容16.3億m3,平均每km2擁有有效庫容15.4萬m3。南京、連云港和淮安是全省水庫數量最為集中的地區,三市水庫數量合計524座,總庫容22.3億m3,占了全省總庫容的65%。

全省6座大型水庫,集中在淮河和太湖流域,它們分別是無錫的橫山水庫、常州的大溪水庫、沙河水庫、連云港的石梁河水庫、小塔山水庫及安峰山水庫。大型水庫總庫容13.1億m3,占全省水庫總庫容的41.1%,興利庫容5.4億m3,占全省水庫興利庫容的32.5%。

全省中型水庫計41座,其中有35座集中在淮河和長江流域,太湖流域僅有6座。中型水庫總庫容11.4億m3,占全省水庫總庫容的33.2%,興利庫容5.4億m3,占全省水庫興利庫容的33.1%。

全省各種類型的水庫中,小型水庫面廣量大,總數有862座,占水庫總數的94.8%,但庫容均較小,總庫容合計僅9.8億m3,占全省水庫總庫容的28.7%,興利庫容5.4億m3,占全省水庫興利庫容的33.1%。

2.3.2 水源供給調度格局

江蘇省地處長江、淮河下游,大部分為平原地區,缺乏建造高壩大庫的條件,雖然境內水面積比重很大,但水深較小,調節能力低,洪澇時大量排水,干旱時又無水可用,難以做到以豐補枯。淮、沂、沭、泗來水雖然較多,但年際年內變化很大,有時甚至長期斷流,而上游豐枯變化又與省內同步,大水時大量廢泄,水量可用而不可靠。遇到偏豐年份,在現有供水工程條件下,基本上能滿足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用水,但遇干旱年份(P=75%),需要加強水資源調度,按生活、航運、電力、工業和農業的先后次序供水,實質上是擠占農業用水,保證生活和工業用水,減少農村用水,滿足城市用水,尤其是近十幾年來,隨著地表水環境質量的下降,優質水資源日趨短缺,僅靠本地水資源已經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

圖2-2  江水北調、東引供水圖

水源調度特別是利用水利工程跨流域調度水資源,已經成為保障生活以及工農業供水的重要手段。經過多年建設,江蘇省已基本形成蓄、引、提、調相結合,較為完備的供水網絡。北部地區,興辦了江水北調、江水東引工程(見圖2-2),將江淮水一直送到徐州、連云港地區,改善了北部供水條件,開辟了新沭河、新沂河、蘇北灌溉總渠、淮河入海水道4條入海水道,使徐淮及里下河地區擺脫洪水漫流和海潮入侵的危害,保障了沿海灘涂工農業生活和居民生活用水;中部沿江地區,整治通江通河骨干河道,建設江都樞紐、高港樞紐等沿江控制工程,提高了引抽江水能力;南部地區,實施引江濟太,開河修圩、聯圩并圩,改造老河網,實現了分片分級控制,提高了供水保證率,改善了湖泊、河網水質。

依托上述現代水利工程設施和原水供給調度網絡,全省實現了江水北調和東引、引江濟淮、引江濟太的格局,城市和鄉鎮集中供水水源才有了較為可靠的保證。江水北調東引供水覆蓋蘇北7個市、50個縣(市、區),面積6.3萬km2,基本保證淮北地區城市和1500萬畝水稻、航運、電廠及港口等用水需求。蘇南地區初步形成了引江濟太及區域引水的工程布局。

2.3.2.1 江淮水北調系統

為了解決蘇北地區嚴重缺水的狀況,加快該地區經濟發展,自1963年建成江都等抽水站以來,經過四十多年的不斷建設,已初步建成一條以江都水利樞紐為起點,以京杭運河蘇北段為骨干輸水河道的江淮水北調工程體系,形成了扎根長江、九級抽水的跨流域調水工程。沿途建有淮安、淮陰、泗陽、劉老澗、皂河、劉山、解臺、沿湖等20座抽水泵站。2004年,江水北調的工程規模已達到第一級抽江水400m3/s,進洪澤湖220m3/s,進駱馬湖200m3/s,到徐州50m3/s,進下級湖30m3/s,總裝機20多萬kW,總抽水流量達2000m3/s,調水干線總長400余km,提水總揚程33m。當淮河來水豐沛時,可利用洪澤湖蓄水向淮北地區調水,一是通過二河、淮沭河、沭新河、薔薇河向沿線及連云港市供水,并通過鹽河向漣水、灌南供水;二是從徐洪河,連通房亭河、駱馬湖,向宿遷、徐州供水。淮水北調多年平均調水量46億m3,其中通過二河向連云港等東北部地區供水約45億m3,通過徐洪河向徐州等西北部地區供水1億多m3。

但是,遇枯水年份,淮河來水銳減不能北調,蘇北地區供水則主要依賴江水北調,通過京杭大運河調水保障。京杭大運河蘇北段(自徐州藺家壩至揚州六圩)由里運河、中運河和不牢河三段組成,全長404km,通過沿途各級泵站提升,可將長江水一直送至微山湖。調水線將沿途的洪澤湖、駱馬湖和微山湖串聯起來,形成了“淮水北調、江水濟淮”的調水格局。以洪澤湖為節點,可通過高良澗閘站、二河閘兩個口門提供下游地區用水。由高良澗閘(站)放水可入蘇北灌溉總渠,沿途經運東閘、腰閘,供給沿線農村及城鎮用水。水源充足時,還可以經高良澗閘(站)后通過運西電站、淮安三站(發電)、運西電站節制閘放水入里運河,補給里運河沿線用水,也可經楊莊閘補入廢黃河,經鹽河閘補入鹽河,經淮漣閘直接補入淮漣地區;由二河閘放水入二河段后可向連云港等地供水;當洪澤湖蓄水不足,難以滿足要求時,可根據水情適量開啟江都、淮安、淮陰等大站翻水,與洪澤湖所蓄水源一起調度,供給沿運、沿總渠及二河以下各地區用水。

江淮水經中運河沿線的泗陽、劉老澗、皂河站可抽入駱馬湖,或者由徐洪河沙集站抽洪澤湖水,經徐洪河、民便河入邳洪河至皂河站下,由皂河站抽入駱馬湖。駱馬湖水源除沿湖周邊涵洞、提水站直接引水、提水外,一方面可通過洋河灘閘向宿豫供水,另一方面可通過中運河,經皂河閘、宿遷閘、劉老澗閘、泗陽閘下泄,余水可調濟入二河段,補充淮水的不足。

駱馬湖水經不牢河沿線的劉山、解臺、沿湖站可抽入微山湖;也可以經徐洪河、房亭河沿線的沙集、劉集、單集、大廟、沿湖站,抽洪澤湖水直接補入微山湖,或者向湖西豐、沛等地河網供水。微山湖水源既可以直接供沿湖周邊,又可通過五段閘、八段閘從不牢河經劉山、解臺閘下泄,提供沿線用水,余水調入駱馬湖。石梁河水庫水源主要供給東海、贛榆兩縣農業用水,在水質允許時,可視薔薇河、鹽河水情向薔薇河、鹽河調水。據統計,江淮水北調多年平均總調水量87.8億m3,占整個蘇北地區用水總量的43.3%,極大地改善了蘇北地區的生產和生活條件。

2.3.2.2 江水東引

一是從江都三江營引入長江水,通過新通揚運河、三陽河向里下河腹部地區供水;二是從泰州引江河引入長江水,通過鹵汀河、泰東河、通榆河向里下河腹部、沿海墾區、渠北地區供水。多年平均東引江水量39.2億m3,約占里下河地區總供水量的36.6%,其中江都站東引21.5億m3,泰州引江河17.7億m3。

2.3.2.3 引江濟太

通過江南運河、九曲河、德勝河、白屈港、望虞河引長江水補充太湖地區用水。太湖地區本地產水不足用水量的1/3,不足部分主要依賴引江解決,多年平均引江水量36.9億m3,其中大旱年1978年引江水量達到了113億m3,有效地保障了太湖地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引江濟太線路詳見圖2-3。

圖2-3  引江濟太線路示意圖

2.4 飲用水水源地基本狀況

2.4.1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2.4.1.1 水源地基本情況

2009年江蘇省64個縣城以上城市現狀主要飲用水水源地105個(名錄見附表2),供水能力2049.5萬m3/d。地表水水源地92個,地下水水源地13個。地表水水源地中,以河道作為水源地的68個,另有水庫9個,湖泊15個。現狀不同類型水源地供水基本情況見表2-3。

地表水在全省的城市供水中占首要地位,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1993萬m3/d。其中,河道型水源地居主要地位,供水能力1396.5萬m3/d,湖泊型水源其次,供水能力534.5萬m3/d,水庫最少,供水能力62萬m3/d。

地下水在全省的城市供水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主要開采Ⅱ、Ⅲ承壓孔隙水和巖溶水。全省13個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供水能力56.5萬m3/d。

表2-3  不同類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基本情況統計表

歷史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城市建成區供水為主,近年來,隨著江蘇省城鄉一體化和區域供水的大力推進,區域聯網供水快速發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供水范圍不僅僅局限于城市建成區,已經覆蓋到了相鄰的鄉鎮、農村。在很多市、縣,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供水范圍已經覆蓋了該地區的整個行政范圍,局部地區還進一步延伸,跨躍了行政區邊界,形成了以城市為中心,向周邊地區拓展、跨區域聯網供水的格局。例如:長江洪港水源地同時向南通市、如東縣、啟東市供水;長江魏村水廠水源地同時向金壇市、常州市供水;揚州市的長江瓜洲、廖家溝等水源地也向儀征和江都鄉鎮供水。

現階段,江蘇省大部分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取水工程為1990年代新建或擴建、改建,目前105個飲用水水源地取水工程運行良好,均為常年供水。除以上105個常年供水飲用水水源地外,全省已建有應急備用水源地19個,其中以河道作為應急備用水源地的9個,深層地下水7個、湖泊3個。

2.4.1.2 不同水源水源地供水狀況

2009年全省河道型水源地68個,其中長江布設了26個,江水北調沿線布設了22個,江水東引沿線布設了17個,其他河流3個。在15個湖泊型水源地中,太湖就布設了7個,駱馬湖2個,洪澤湖1個。長江、太湖目前是我省兩個主要飲用水水源,現狀共布設3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現狀供水能力1477萬m3/d,占全省的72.1%。

長江現狀共有26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主要供水范圍包括南京、鎮江、揚州等沿江城市,其供水能力、供水量和供水人口約占全省50%,是全省最重要的供水水源。這26個水源地供水能力1072萬m3/d,占全省的52.3%。

江水北調東引工程供水范圍覆蓋蘇北7個市、50個縣(市、區),面積6.3萬km2,基本保證淮北地區城市和1500萬畝水稻用水,解決了蘇北地區嚴重缺水的狀況。江水北調沿線布設了22個水源地,供水能力為163.7萬m3/d,占全省的8%;江水東引沿線布設了17個水源地,供水能力為107.8萬m3/d,占全省的5.3%。

除長江、江水北調和江水東引沿線外,其他河道共布設了3個水源地,供水能力為53萬m3/d,占全省的2.6%。

太湖是蘇州、無錫及環湖鄉鎮的重要供水水源,現狀較大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7處,供水能力405萬m3/d,占全省的19.8%。

駱馬湖布設了2個水源地,是宿遷市區的重要水源地,供水能力為22萬m3/d,占全省的1.1%。

洪澤湖只布設了1個水源地,供水范圍是淮安市的洪澤縣,供水能力為5萬m3/d,占全省的0.2%。

除太湖、洪澤湖、駱馬湖外,其他湖泊共布設了5個水源地,供水能力為102.5萬m3/d,占全省的5%。

布設在水庫上的水源地共有9個,供水能力為62萬m3/d,占全省的3%。

地下水水源地13個,都分布在蘇北地區,其中,徐州市11個,連云港和宿遷各1個,供水能力為56.5萬m3/d,占全省的2.8%。

2.4.1.3 分區域飲用水水源地狀況

根據經濟及區域自然條件,江蘇省飲用水水源地可按蘇錫常、寧鎮揚泰通、徐淮鹽連宿三個區域劃分,各區域的水源地基本情況見表2-4。蘇錫常地區以湖泊型水源地為主,寧鎮揚泰通地區以河道型和水庫型水源地為主,徐淮鹽連宿地區以河道型和地下水水源地為主。

表2-4  分區域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現狀基本情況統計表

蘇錫常地區共有24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該地區歷史上地下水長期超采,出現了地質災害,通過多年的努力,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已全部關停,24個飲用水水源地全部為地表水,其中水庫型飲用水水源地3個,湖泊型飲用水水源地10個,河道型飲用水水源地11個。蘇錫常地區為典型的水網地區,湖泊星羅棋布,太湖、傀儡湖、尚湖都分布有飲用水水源地,其中太湖在該地區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沿太湖共布設了7個水源地,向無錫、蘇州兩地供水。

蘇錫常地區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1024萬m3/d。該地區沿太湖、傀儡湖、尚湖布設的10個湖泊型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477.5萬m3/d。11個河道型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518.5萬m3/d,其中,沿長江布設的8個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448萬m3/d。橫山水庫、沙河水庫、大溪水庫3個水庫型水源地供水能力28.0萬m3/d。

寧鎮揚泰通地區共有32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全部為地表水水源地,其中河道型飲用水水源地27個,水庫型飲用水水源地4個,湖泊型飲用水水源地1個。該地區主要由長江供水,沿長江布設了夾江、征潤州等17個水源地。沿京杭大運河布設了3個水源地,沿橫涇河、中干河、高水河、芒稻河、南官河、廖家溝內河布設了7個水源地。在西部丘陵地區由水庫或湖泊供水,溧水、句容的飲用水水源地分別分布在中山水庫、方便水庫和北山水庫,固城湖是該地區唯一的湖泊型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范圍覆蓋了高淳縣80%的面積。

寧鎮揚泰通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727.5萬m3/d。河道型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693.5萬m3/d,其中,沿長江布設的17個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609萬m3/d,京杭大運河3個水源地供水能力25萬m3/d;4個水庫型水源地供水能力24萬m3/d;1個湖泊(固城湖)型水源地供水能力10萬m3/d。

徐淮鹽連宿地區共有49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其中水庫型飲用水水源地2個,湖泊型飲用水水源地4個,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13個,河道型飲用水水源地30個。該地區主要依靠淮水及調引長江水,地下水是重要水源。該地區沿蘇北大運河、淮河干流、薔薇河、通榆河、淮沭河、二河、廢黃河等河流布設了30個水源地,小塔山水庫、龍王山水庫分別是贛榆縣、盱眙縣的水源地,徐州地區則主要依靠地下水,宿遷地區、鹽城地區、淮安地區也有地下水開采。

徐淮鹽連宿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298萬m3/d。該地區30個河道型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184.5萬m3/d,小塔山水庫、龍王山水庫2個水庫型水源地供水能力10萬m3/d,地下水供水能力56.5萬m3/d。

2.4.2 農村飲用水水源地

農村地區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區域供水水廠或鄉鎮小水廠集中供水、利用河塘或開采地下水等分散供水。以地表水為水源地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區域供水水源地除外)中,沿江兩岸的鄉鎮主要以長江為取水水源,其他地區以內河、水庫作為取水水源。以地下水為水源地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區域供水水源地除外)主要分布在徐州、南通、連云港、淮安、鹽城、揚州和宿遷等市。

供水規模較小的農村水源地大多水質或水量無法保證,水質不達標、供水能力差、保證率低等問題非常突出;所涉水廠設備簡陋陳舊、凈水設施不全、處理工藝落后,缺乏必要的水質監測措施,加之初期規劃設計施工技術水平不高,管理技術落后,難以保障供水水質。如蘇北地區大多鎮、村級自來水廠凈水工藝薄弱,供水基礎設施不足,無檢測設備,大多數地下水水廠無消毒、儲存凈化設施,直接供水,無法適應提高水質的需要。

農村分散式供水主要分布在徐州、連云港、宿遷、淮安等市,通過直觀調查和進行代表水樣的檢測,有設施分散式供水人口中,集雨飲水、大部分淺層地下水井水質較差,深井水水質大多達標。無設施的飲水人口主要分布在鹽城、泰州、宿遷和揚州等市,多為直接取自水庫、塘壩、河流等。

2.5 水源地周邊產業布局現狀

江蘇省飲用水水源地按照集聚程度,主要分為4個集中區:沿江、環太湖、蘇北運河與通榆河(南通-贛榆)運河沿線。

2.5.1 沿江

以長江及其支流作為飲用水水源地的地區,主要分布在蘇南、蘇中南部地區,共涉及一個副省級市(南京)、七個地級市(無錫、蘇州、常州、鎮江、揚州、泰州、南通)。江北地區包括揚州、泰州、南通三市市區和儀征、江都、泰興、靖江、啟東和海門6個縣級市;江南地區包括南京市,鎮江與常州市區,以及句容、揚中、丹陽、金壇、江陰、張家港、常熟、太倉、昆山等9個縣級市。

江蘇沿江地區產業結構經歷了多次調整,逐漸型轉變為現在的“二、三、一”型,2009年沿江地區生產總值第一、二、三產業比重為3.17︰57.77︰39.06(其中工業的比重為52.9%),產業結構逐步優化。其中,第一產業內部已建立了以加工企業帶動型、主導產品依托型、專業市場輻射型為特點的產業化模式;在第二產業內部,電子、石化、機械、汽車、醫藥等產業發展迅速,并開始向大型化、集團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其支柱地位不斷加強;第三產業趨向多樣化和新型化,金融、保險、房地產、旅游、綜合科研等部門發展迅速。

到目前為止,沿江地區形成了功能明顯的蘇錫常、寧鎮揚、通泰三大經濟區與兩大產業密集帶:一是滬寧高速交通沿線形成了由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鎮組成的城鎮密集帶;一條是長江沿岸。沿滬寧高速和沿長江岸線,具有建設耗水大、運量大的重化工產業和發達制造業的優勢,已經建成以石化、鋼鐵、造船、化工等為主的國家級乃至全球性的巨型綜合制造業基地。蘇州新區、新加坡工業園區、昆山、江陰、張家港等已成為長江三角洲發達制造業、旅游產業新增長點,南京、鎮江、揚州一帶成為以煉油、石油化工、造船和建材等行業為主的重化工基地,蘇錫常通地區則成為以紡織、機械、化學和家用電器等為特色傳統的制造業基地。但是,沿江地區在經濟迅速發展的過程中,一方面,產業結構方面趨同化現象嚴重,各縣市均提出要重點發展機械、化工、電子、電器等產業;另一方面,“三廢”排放量大,農業用地尤其是生態用地相對減少,生態環境急劇惡化。

2.5.2 環太湖

環太湖飲用水水源地集中區主要涉及無錫和蘇州兩市。該地區,區位優越,交通便捷,人杰地靈,經過多年的發展,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已成為長三角經濟發達地區,在全國的地位也舉足輕重。概括起來,該地區經濟有如下幾個特點:一是產業結構漸呈“高度化”態勢。多年來該地區經歷了傳統農業、傳統工業、現代工業、直至最近的產業復蘇和信息化的演進過程,其產業結構水平明顯優于全國平均水平。二是主導產業以機電一體化和信息化為重要特征。三是產業規模逐步升級,企業素質不斷提高,經濟市場化、現代化和國際化趨勢明顯。

目前該地區經濟總體水平位列全國前茅,但存在不少問題。一是高新技術產業產值比重偏低,原創型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缺乏,科技貢獻率不高;從引進外資來考量,該地區主要以外來加工、勞動力密集產業為主,技術、資金密集型產業相對較少。二是第三產業相對滯后。無錫、蘇州地區與深圳、上海等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第三產業落后,而第二產業超常發展,并影響到第三產業的升級調整。在三產中,該地區商貿餐飲業占較大比重,而代表新型三產的交通郵電、金融保險、房地產業等比重偏低。三是區域內環境污染嚴重。隨著近年來工業化和城市化迅猛發展,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大大增加,生態環境惡化,水鄉澤國出現了普遍的“水質性缺水”,對該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了嚴峻的挑戰。

2.5.3 蘇北運河沿線

蘇北運河沿線主要包括揚州市區、江都市、高郵市與寶應縣,淮安市區,宿遷市區與泗陽縣,徐州市區、邳州市、新沂市與沛縣。其中揚州市區與江都市又靠近長江,并以長江作為飲用水水源地,因此已劃入沿江集中區。

江蘇省的“四沿”發展戰略,帶動了全省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這種區域開發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京杭運河沿線的揚州——淮安——宿遷——徐州地區的發展,使其成為經濟發展的“低谷”和各種政策的“盲點”,發展相對落后。

蘇北運河沿線地區擁有良好的農林牧漁業基礎,是全國和江蘇省重要的農業生產基地,一產比例較高,已形成了維維豆奶、一品梅、洋河、雙溝等若干農副產品加工的名優品牌;第二產業以機械制造、化工、食品與木材加工、紡織、建材等產業為主導;第三產業發展相對滯后。2008年第一、二、三產業產值的比重為11.20︰53.11︰35.69(工業比重為45.13%),落后于蘇南地區2.43︰59.67︰37.90(工業比重為55.21%)的產業結構比重,也稍遜于江蘇省7.14︰56.60︰36.26(工業比重為51.33%)的產業結構。從此角度分析,蘇北運河沿線地區一產產值比重在10-20%,并且工業的比重高于服務業,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蘇北運河跨越蘇中蘇北多個地區,因此具體到各個地區發展水平有所差異,宿遷和淮安處于工業化初期,徐州已處于工業化中期,揚州市已處于工業化中期向后期轉化的階段。

隨著蘇南地區發展空間制約與產業結構調整,蘇北運河逐漸成為江蘇南北生產要素流通和產業轉移的重要通道,蘇北運河沿線地區成為蘇南產業轉移的重要空間載體,蘇南一些對用地面積需求大、污染較大的企業逐漸向蘇北運河沿線地區轉移;相應地,環境污染已成為該地區可持續發展制約要素之一。

2.5.4 通榆運河沿線

通榆河南起南通市的海安縣新通揚運河,沿串場河東側北上,經如皋市、東臺市、大豐市、鹽城市區、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連云港市區,直到贛榆縣。通榆運河是省屬重點水利工程,國家二級航道,具有防洪、灌溉、排澇、調水、供水、航運等功能。

通榆運河位于蘇北運河以東100多公里處,與蘇北運河大致平行,是江蘇省東部一條貫通南北的重要航道。通榆運河沿線地區的經濟發展條件與發展現狀基本與蘇北運河沿線地區相近;所不同是靠近沿海,發展優勢相對優越。江蘇省實施的包括沿海開發在內的“四沿”開發戰略,加快了通榆運河沿線地區的建設進程。通榆運河沿線地區農業比較發達,是我省重要的大宗農產品和水產品生產基地;工業初具規模,目前以汽車、機械、紡織、化工、能源等為主導產業;建筑業較為發達,旅游業特色鮮明,海洋產業在部分領域具備明顯的比較優勢。通榆運河沿線區域2008年第一、二、三產業產值的比重為19:46.9:34.1,落后于江蘇省7.14:56.60:36.26的產業結構。通榆運河沿線地區一產產值比重在15-25%,并且工業的比重高于服務業,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通榆運河跨越蘇中、蘇北多個地區,因此具體到各個地區發展水平有所差異,鹽城處于工業化初期,南通、連云港已處于工業化中期。

從江蘇沿海開發戰略提出以來,通榆運河沿線地區開發速度大大加快、開發程度大大加深,加上蘇南一些對用地面積需求大、污染較大的企業逐漸向該地區轉移,環境污染逐漸加重、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粗放式”的發展模式并沒有改變,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該地區的發展。

2.6 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評價

2.6.1 水質安全狀況

本規劃水源地水質安全性評價采用指數評價法,即2007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建設部、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印發的《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2006-2020)》所采用的評價法。該方法將評價指標分為三類:一般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富營養化污染物,評價結果分為1、2、3、4、5級,分別對應安全狀況優、安全狀況良、基本安全、不安全、極不安全,評價標準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及《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首先計算出三類污染物的污染指數;對于河道、地下水,取一般污染物、有毒污染物二個指數中最差的指數作為河道、地下水水源地的水質綜合指數;對于湖泊、水庫,取一般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富營養化污染物三個指數中最差的指數作為湖泊、水庫水源地的水質綜合指數。對于有毒污染物的評價,首先計算出水源地有毒物的各單項指數,取各單項指數最大值為有毒物項目水質指數,即采用有毒物項目評價最差的指數作為有毒物項目的評判結果(最差項目賦全權)。

2.6.1.1 地表水水質安全狀況

(1)地表水水質狀況

2009年全省92個地表水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評價指數全部優于或等于3級,都為水質安全水源地。其中,水質安全評價指數為2、水質安全狀況良好的35個,占總數的38.0%;水質安全評價指數為3、水質基本安全的57個,占總數的62%。詳見圖2-4。

圖2-4  地表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級別示意圖

(2)地下水水質狀況

2009年全省13個地下水飲用水源地中,水質安全評價指數為2、水質安全狀況良好的5個,水質安全評價指數為3、水質基本安全的6個,水質安全評價指數為4、水質不安全的2個,分別占參評地下飲用水水源地的38.5%、46.2%、15.3%。主要超標指標為總硬度、氟化物。

圖2-5  地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級別示意圖

(3)不同地區水源水質狀況

除徐州因2個地下水飲用水源地水質不安全,安全率為81.9%外,其余各市水源地安全率均為100%。詳見表2-5。

表2-5  全省各地級市各類水源地水質安全狀況統計表

(4)總體評價

全省105個飲用水水源地中,水質安全水源地103個,占總數的98.1%;不安全飲用水水源地2個,占總數的1.9%。全省水源地安全評價結果詳見附表3。

2.6.2 水量安全狀況

江蘇省地表水水源水量充沛,長江、蘇北大運河、太湖、洪澤湖等重要水源的水量都比較豐富,加之長期以來堅持蓄引提并舉,興建水庫,整治水系,發展供水,建成了扎根長江、引提結合、多庫調節、互調互濟的水資源供給體系,水資源得到了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正是依靠多年建設形成的水利工程體系,周密部署,科學調度,充分利用河湖庫的調蓄能力,在全力確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攔蓄雨洪資源,保證干旱少雨年份水資源的有效供給,并優化水資源的配置,優先安排城鎮農村的生活用水,為全省飲用水供給提供了安全的環境,地表水水源地的來水量能夠得到有效保證。江蘇省92個現有的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中,除沿江地區的27個水源地直接從長江取水外,其他的65個中,蘇州、無錫的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依靠引江濟太工程保證水量、改善水質;徐州、連云港、宿遷、鹽城、淮安及揚州和南通部分地區依靠南水北調供水干線及其延伸支線和江水東引工程供水。因此,江蘇省飲用水水源地水量保障的主要措施是水源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優化調度及節水型社會建設等。

采用水利部規定的水量安全評價方法(詳見《全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評價技術細則》)對江蘇省105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做水量安全評價,評價結果如表2-6所示,地表水水源地的水量現狀安全評價結果比較理想,都為1級。地下水水源地中,評價結果為1級的有8個,3級的1個,5級的4個。

表2-6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量安全狀況表

評價結果顯示,地表水水源地水量有保證,取水工程運行正常,水量安全狀況較好。水量保障程度較差的主要是地下水水源地。據分析評價,全省共有4個地下水水源地(見表2-7)因超采嚴重而被評為不安全,占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總數的4.6%;供水能力為10.2萬m3/d,占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能力總量的0.5%。這4個不安全的地下水水源地分布在蘇北地區,分別是豐縣地下水水源地、銅山區地下水水源地、灌南縣地下水水源地和泗洪地下水水源地。沛縣地下水水源地也出現超采情況,評價為水量基本安全。

表2-7  現狀水量不安全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列表

2.7 飲用水水源地管理現狀

2.7.1 法律法規

目前,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在法律上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技術規范有國家環保總局發布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江蘇省也相繼制定了《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管理的政策法規,頒布了《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各地也相繼出臺一些飲用水水源地的管理政策和規定。但是,目前還沒有針對飲用水水源地管理專門制定的法律法規,法制尚不健全。

2.7.2 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劃定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水源保護區,并規定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其他等級保護區。2008年1月19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決定》對我省長江干流、其他河道、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庫及小型水庫等不同水源地一、二級及準保護區的設定提出了具體要求。按此規定,由各省轄市人民政府上報的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于2009年1月6日得到江蘇省政府的批復,劃分結果具體見《省政府關于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的批復》(蘇政復〔2009〕2號)。

2.7.3 應急措施

2006年江蘇省水利廳編制了《江蘇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統應急預案》,按照超前預警、及時應對、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要求,從組織體系與責任、信息傳遞、應急響應、保障措施,以及水質應急監測和水利工程應急調度等多個方面做出明確規定。一旦發生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實施跟蹤監測,關閘截污,引清釋污,啟用備用水源和應急水源,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供應。

另外,為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及時、有效、科學地組織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的處置,全省主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均分別制定了水源地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加強了水源突發污染事故處置的組織領導系統建設,預案內容包括了組織機構、組織機構的職責、預警及措施、應急啟動、應急措施、應急保障體系、應急演習等等。同時,我省還加強了對保護區及周邊道路危險品運輸的管理,建立危險品應急預案等。

2.7.4 管理體制

飲用水安全保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納入領導干部考核體系。政府各部門分工合作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水量調配和水源工程建設,保障飲用水水源地的水量供給,對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資源實行監督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提出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整治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質量及污染源的監控,對飲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實行監督管理;經濟貿易、供水、衛生、國土、農業、林業、漁業、交通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有關工作。

2.7.5 監測現狀

我省歷來十分重視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工作,定期開展重點飲用水水源地的例行監測,并逐旬編制發布全省第一批公布的89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簡報,及時報送給相關部門及領導。目前,對已由省政府審批的111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共布設了各類水質監測站約162個(包含48個已建或在建自動監測站),其中包括地表水監測站148個,地下水監測站14個。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例行監測頻次一般為6-36次/年,地下水監測頻次為1-2次/年。

監測方式:目前,水源地監測方式主要為傳統的人工采集瞬時水樣,按規范要求固定處理后,及時送至實驗室分析的實驗室分析方式;移動監測、在線監測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

監測項目:地表水水水源地常規監測項目主要為pH、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氰化物、揮發酚、砷、總磷、銅、鉛、鋅、鎘、汞、六價鉻、氟化物、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鐵和錳等21項;地下水水源地監測項目主要為pH、總硬度、色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等10余項。

儀器設備:現有儀器設備主要有精密天平、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度計、原子熒光光度計等,基本滿足飲用水水源地常規監測項目及頻次的需要。尤其近幾年的建設中,各地監測設備及監測能力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和提高,儀器設備配備相對較為齊全,部分儀器達世界先進或國內一流水平。部分地區配備了移動監測車、水質監測船等;環保、水利等部門對現狀飲用水水源地已建或在建水質自動監測站累計達48個,進一步保障了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

信息管理系統:目前,全省尚未有效建立水源地安全保障信息管理平臺,針對飲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尚處于空白,亟待建設和加強。

2.8 飲用水水源地存在問題分析

2.8.1 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存在不安全問題

江蘇自古以“水鄉”而著名,太湖、里下河地區更是水網密布,水資源條件得天獨厚,具有就近取水的自然條件,但是近幾十年來,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且絕大部分未經處理或初步處理后直接排入江河湖泊,水體普遍受到污染,且我省水源地地處長江、淮河、太湖水系尾閭,容易受到上游污水的影響。太湖地區90%以上的水域劣于III類水,蘇北地區一半以上的水域達不到功能區要求,大部分內河和湖泊的水質已經不能滿足飲用水水源地的要求。

農村地區居民由于受到水源和經濟條件的限制,他們受到地表水水源地污染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更嚴重。部分農村居民甚至直接飲用未經處理的Ⅳ類和超Ⅳ類地表水,身體健康得不到保障。生活在污染嚴重區域的居民,長期飲用污染水,極易誘發多種疾病,尤其以各種癌癥及并發癥見多。

地下水質狀況也不容樂觀。據江蘇省13個市近期地下水質量狀況分析,全省潛水水質均受到污染,其中徐州、南通、常州和揚州水質最差,徐州市潛水總硬度平均高達1003mg/L,常州市潛水氨氮濃度高達0.64mg/L,污染相當嚴重;細菌數指標超標也較為突出,除常州和南通為V類外,其它市均為IV類水。深層地下水水質較淺層水污染輕,但由于地下水超采形成了大面積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加速受污染的淺層地下水向深層流動,深層地下水水質受到的威脅越來越大。由于地質原因,個別地下水水源地也存在水質硬、礦化度高、口感苦澀和砷、氟含量高等問題。地下水是江蘇省農村主要飲用水來源,大部分農村居民使用手壓井和一般土井開采淺層地下水,由于工業和生活“三廢”排放對水體的污染,以及來自農業化肥、農藥的污染,造成農村水生態環境惡化,淺層地下水水質惡化并嚴重超標,飲用水水質大多達不到安全飲用水標準,對農村居民的身體健康造成了極大危害。

2.8.2 部分地區飲用水水源短缺仍然突出

首先是水源短缺地區供水形勢愈來愈嚴峻。全省中等偏旱年份缺水量30.0億m3,主要集中在淮河流域,缺水量達19.4億m3,其中連云港、徐州地區是全省水資源最為緊缺的區域,缺水量13.1億m3,占全省淮河地區水總量的68.9%。由于水源匱乏,供水主要依賴遠距離調引長江水或抽取地下水解決,在用水高峰期,為了保證生活用水,必須采取壓縮農業用水、限制工業用水的緊急措施,才能基本維持生活所必需的用水量。隨著這些地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生活用水、工業用水量急劇增加,生活用水與其它行業間爭水的矛盾將不斷激化。

其次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導致地下水源枯竭,地質災害頻發。由于地表水缺乏或水質污染,部分地區大量抽取地下水,據統計,目前全省有25個地下水超采區,總面積達到1.7萬km2,部分地區發生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現象。受到全省地下水超采這個大環境的影響,全省13個城市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中有4個超采,地面沉降問題日趨嚴重;同時,地下水水質也不容樂觀。隨著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和居民對飲用水水質要求的提高,地下水作為主要水源,無論從水量還是從水質上都越來越不安全。

第三是丘陵山區群眾飲水困難還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多年來,丘陵山區群眾飲水困難一直是困擾各級政府的難題,這些地區“十年九旱”,水源得不到保證,尤其是每年的秋季用水高峰期,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手壓井及機井均水量嚴重不足,群眾飲水主要依靠在干涸的河底、坑底打井取水或由政府租用消防車送水解決,因排隊等水等問題引發多起打架、斗毆事件,影響了當地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2.8.3 應急保障體系不健全

一是缺乏備用水源地,應急保障程度差。江蘇雖然水網密集,但水系單一;而且城市化水平高,經濟發達,水生態環境受到破壞,許多水(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得不到保障,由于目前地表水源普遍受到一定程度污染、地下水超采嚴重等情況限制,現有水質較好的水源地均已開發利用,尋找和建設新的備用水源與應急水源比較困難。全省64座城市,擁有兩個以上水源地僅29座,這尚包括像南京這樣雖然擁有多個水源地,但都在長江這一條河上取水的情況;同時擁有兩種水源、可以實施不同水源間相機調度的城市僅有6座。江蘇省屬水網地區,經濟發達,工礦企業眾多,突發性污染事故容易發生,一旦水源地或其附近水域受到污染,城市將面臨無水可取的嚴重局面。

二是預警預測體系不健全,監測手段落后。現有飲用水水源地監測站網存在大量盲區,僅能初步滿足評價水源地質量狀況的需要,遠遠滿足不了飲用水水源地多方位、高水平監控的要求。監測項目以無機物和BOD5、COD、TOC等有機污染綜合指標為主,《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雖然規定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80種有毒有機物的標準限值,但有毒有機物的檢測基本未納入日常分析項目。與人類健康息息相關的水源地有毒有機物污染資料缺乏,既不利于水源地系統、客觀的評價,更不利于水源地的有效監管。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以實驗室監測為主,實驗室監測能力與水污染的嚴峻形勢、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而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裝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因設備維護不到位,主要水質數據失真,不能真實監控到原水水質變化情況,水源地原水水質監測數據沒有與供水企業聯網,不能做到及時發現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污染。部分自來水廠尚未按要求配備應急處理藥劑和投加設備,無法有效應對突發的原水污染,供水企業應對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監測、處理技術等能力較弱,還不能真正有效處置和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水污染。

三是突發性事件頻繁,應急機制不健全。江蘇省地處長江、淮河、沂沭泗流域下游,上游污水下泄極易導致水污染事故,特別是污水伴隨中、小洪水下泄初期,尤易發生嚴重突發性水污染事故。而江蘇省飲用水源以長江、湖庫和江水北調供給為主,飲用水水源地多為開放式水源地,上下游工業企業、碼頭林立,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影響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問題不容忽視。交通運輸特別是水上交通運輸的易燃易爆品、石化產品、有毒有害危險品等,伴隨交通事故也威脅到飲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2.8.4 水源地保護不到位

2008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決定》要求,對我省111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重新進行了劃分,2009年1月6日得到江蘇省政府的批復。但是部分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仍存在開發建設、排污量較大等問題。目前省政府已審批的111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有25個,主要隱患是一、二級保護區內及上游存在工業企業、碼頭、有毒有害化學品倉庫、排污口、圍網養殖等。另外部分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雖然在水源地保護區無排污口,但水質仍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上游來水的污染,單純采用以取水口上、下游一定范圍作為保護范圍并不能有效保證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有些飲用水水源地雖然可以通過水利工程調配補充水量,但往往由于輸水河道水質不達標,造成“有水不能調”的局面。

2.8.5 水源地管理體制存在弊端

目前水源地管理體制上仍存在一些弊端:一是管理重復和管理范圍各不相同,涉及有水利部門、建設部門、環境保護部門,或是地方、流域的工程管理部門;二是工程和基礎設施管理部門與水源地的水質管理分離,水量調度與水質管理分離;三是二次供水問題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注,實行區域供水后也存在一定的供水風險。如果出現突發性事件,牽涉部門多,應急反應將大打折扣,統一行動難。每一個主管部門的信息都不很完整,本可以在更豐富信息基礎上的決策也只能依靠有限資源。

水源地的保護與公眾參與缺乏聯系,水資源的使用者和供應者之間似乎只有買賣關系。無論是通常意義下的水資源保護,應急情況下的對策以及公眾參與都還沒有建立必要的聯系。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地規劃

3.1 水源地總體布局

3.1.1 水源地布局思路

近年來,江蘇省城鄉飲用水水源地已經呈現從分散發展向合理集聚轉變的發展趨勢,即逐步擴大市屬、縣屬飲用水水源地的供水范圍,實現向區域供水、城鄉聯網供水發展,從粗放利用水資源向集約利用水資源轉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源條件好,安全保障程度相對一般農村飲用水水源地高,將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的服務范圍從城市擴大到農村,能解決農村地區飲用水水源地水量不足、水質不達標的問題。因此,規劃在2015年以前在全省范圍內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和城鄉二元結構,統籌規劃城鄉飲用水水源地及其配套供水設施建設,逐步實現城鄉水源地的整合,積極推進區域供水,從而形成區域供水、鄉鎮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三種供水方式并存的格局:

(1)區域供水將成為最主要的供水方式,供水范圍覆蓋全省大部分地區。水量、水質優良的城鄉飲用水水源地將淡化行政區劃,供水范圍不斷覆蓋其他水源欠佳地區,水量保障程度不高、水質不達標的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將被廢除,現有的制水工藝、供水設施也將得到整合和提升,區域供水水源地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工礦企業自備水源地也將逐步關閉。區域供水水源將逐步轉向長江、太湖、洪澤湖、微山湖、駱馬湖、蘇北大運河等大水體及水質良好的湖泊、水庫,同時建設備用水源地,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對生活供水的影響。

(2)區域供水水源地供水管網暫時難以覆蓋的地區,以湖泊、水庫及深層地下水為水源,大力發展集中式供水,確保鄉鎮供水安全。

(3)區域供水、鄉鎮集中供水均難以達到的地區,調整、優化供水水源,壓縮受污染的地表水水源地數量,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提高供水保障程度。

3.1.2 飲用水水源地配置格局

通過優化水源布局,江蘇省將形成扎根長江、依托兩湖、江水北調、南濟東引的水源地水量調配體系,以滿足未來的需水要求,提高水源地的水量水質安全保障程度。根據地理位置以及經濟和水源條件,全省飲用水水源地布局總體上形成三大區域:

(1)蘇錫常地區,濱江臨湖,飲用水水源地主要依托太湖、水庫及長江。太湖水源的可靠性關鍵在于太湖污染能否得到有效控制與治理。盡管太湖水體污染已經得到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污水處理設施也在抓緊實施,但湖泊水體水質的穩定與恢復需要較長過程。在太湖水體水質逐漸恢復期間,應密切關注水源地水質的變化,尤其要加強藻類生長、繁殖的預防與控制。其他水源,如尚湖、陽澄湖等湖泊的水污染有繼續惡化的趨勢,因此,在污染沒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宜大幅度增加取水量。

(2)寧鎮揚泰通地區,緊靠長江,飲用水水源地主要以長江為主。長江的水量具有充分的保證,關鍵是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水源保護措施,按有關規定建立水源保護區,嚴格控制污染源。另外,還需要加強對河勢變化的監控,保持河床穩定。

(3)徐淮鹽連宿地區,飲用水水源地以江水北調及東引輸水線路為基礎,重點配置在蘇北大運河、通榆河、廢黃河、薔薇河等骨干輸水河流和洪澤湖、駱馬湖、南四湖等大型湖泊,徐州等地表水較為緊張的地區以地下水水源地為補充。蘇北大運河、通榆河、薔薇河水量充沛、水質優良,為國家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和江蘇省東引工程的主要輸水線路,是城鄉供水的理想水源。以蘇北大運河、通榆河、廢黃河、薔薇河為區域供水水源,置換內河、地下水水源,既能明顯提高水源水質,又能為地下水壓采提供可靠前提條件,為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水量安全保障打下堅實基礎。

3.2 區域供水水源地

3.2.1 總體安排

規劃通過水源地配置調整、新建水源地、水源地改擴建等措施來提高水源地的布局合理性,滿足未來的需水要求和提高水源地的水量水質安全保障程度。2009~2012年,全省擬關停5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新辟26個區域供水水源地,同時改擴建13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為區域供水水源地,區域供水水源地將由2009年的105個增加到139個(名錄見附表4),供水規模為2846.7萬m3/d。2013~2015年,擬關停1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同時新增11個區域供水水源地,區域供水水源地達149個(名錄見附表5),供水規模為4429.4萬m3/d。

表3-1  規劃關停水源地列表

表3-2  規劃新增水源地列表

3.2.2 不同類型水源地結構調整

2010~2015年新辟區域供水水源地中,河道型29個,湖庫型8個。2015年區域供水水源地大部分為地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共136個,而地下水水源地只有13個。地表水水源地中,河道型102個、湖泊型23個、水庫型11個,仍以河道型為主。地表水水源地的供水能力在2015年將超達到4369.6萬m3/d,其中河道型3282.4萬m3/d、湖泊型961.2萬m3/d、水庫型126萬m3/d。而地下水水源地的供水能力將壓縮到59.8萬m3/d。不同類型水源地數量在不同水平年變化情況見表3-3,不同類型水源地數量、供水能力在不同水平年占全省比例變化情況見圖3-1、圖3-2。河道型與湖泊型水源地數量占全省的比例基本呈上升趨勢,河道的供水能力在不同水平年不斷增加;相反,水庫型、地下水水源地數量占全省的比例以及湖泊、水庫型、地下水供水能力在不同水平年占全省的比例不斷下降。

圖3?1  不同水平年各類型水源地數量占比(%)

圖3?2  不同水平年各類型水源地供水能力占比(%)

3.2.3水源地布局調整

分布在長江上的水源地數量有一定增長,從2009年的26個增長到2012年的29個、2015年的31個;其供水規模也有較大增幅,從2009年的1072萬m3/d增長到2012年的1520萬m3/d,到2015年將達2332萬m3/d。在太湖、江水北調沿線、江水東引沿線等大水體和輸水干線上也將新辟數個水源地,分布在這三個水源上的水源地到2015年將分別達到8個、36個、31個,供水規模分別為625萬m3/d、525.5萬m3/d、423.7萬m3/d。不同水平年、不同類型區域供水水源地在各主要水源上的分布數量及其供水規模見表3-3。

根據圖3-3、3-4顯示的主要水源上分布的區域供水水源地數量、供水規模在不同水年占全省比例情況分析,沿長江布設的水源地數量占全省比例有下降趨勢,但其供水規模占全省比例則有所增長;沿太湖布設的水源地數量占全省的比例與供水規模占全省的比例呈下降趨勢;江水北調沿線、江水東引沿線上的水源地數量、供水規模占全省的比例則呈不斷增加態勢。

表3-3  不同水平年各類型水源地數量及其供水規模表

圖3?3  主要水源不同水平年水源地數量占比(%)

圖3?4  主要水源不同水平年水源地供水能力占比(%)

3.3 農村飲用水水源地

區域供水是切實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有效途徑之一,隨著區域供水的發展,大多數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將關停,區域供水盲區也將逐步縮小,至2015年全省90%以上的地區將實現區域供水。對于區域供水未能覆蓋的區域,要積極建設、調整、保護地表水水源地,發展集中供水,以逐步取代分散供水;采取更換水源、提高處理工藝水平等手段,提高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和水質達標率,保障農村飲水安全。

地表水水源條件充分的,以小型水源工程建設為核心,堅持以蓄為主,蓄引提調相結合,開辟山丘區水源。大力開展山丘區塘壩、大口井建設,更新、改造翻水線及灌溉泵站,進一步完善丘陵山區水資源工程體系。

地表水水源條件欠缺的,以開采優質的、安全衛生的地下水來供應飲用水,其中超采區內按照采補平衡原則,將地下水開采量壓縮到可開采量。

對于居住分散的偏遠農村,無法實現集中供水的部分分散式供水戶,具體指無供水設施、往返取水距離一般在1km以上,零星居住于山坡、河堤及村外國家或集體財產等看護管理者,建設引泉、集雨小型水源工程,采用微型戶用水處理設備,確保水質、水量達標。如徐州邳州市、連云港東海縣及南京六合區,需要實施分散供水,建設雨水集蓄供水工程等。

同時,省有關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規范、標準,明確全省范圍內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口設置、保護區劃分、環境保護、監測預警等工作要求,以及農村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調查評估、污染防治、監測預警與部門聯動等要求,加強農村集中式與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保護,確保農村飲用水安全。

3.4 應急備用水源地

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既是解決應急供水的需要,又是區域后備增供的重要水源。備用水源應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為前提,兼顧醫院、學校等重要公用設施及部分重要行業用水,應急供水量應達到正常供水量的30-40%。

在現狀22個應急備用水源地的基礎上,2010-2012年期間規劃建設44個應急備用水源地,應急備用水源地合計達66個。2013-2015年期間規劃建設10個應急備用水源地,應急備用水源地合計達76個,全省64個縣級以上城市都有兩個以上相對獨立控制的飲用水水源地,抗風險能力全面提升。不同水平年應急備用水源地名錄見附表6。

2015年全省76個應急備用水源地中,河道30個、湖泊8個、水庫16個、深層地下水22個,包括湖庫調節型(如儀征市的月塘水庫、蘇州市的陽澄湖)、河道可控型(如泰州市的泰州引江河)、地下水應急取水(如江陰市的地下水應急備用水源地)以及工業水廠深度處理(如常州市武進區的滆湖)等不同類型。

備用水源地選定后,應建設取水設施,鋪設管線,建設增壓泵站,并與常備水源的供水管網相連通,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理及調度方案。要加強對備用水源地的管理、保護,實施與常備水源一樣的管理措施,劃分飲用水源保護區、關閉排污設施,保證原水水質符合飲用水標準,啟用備用水源時暫停對其他取水戶(如農業、一般工業)的供應,確保水量滿足應急要求。對于地下水備用水源地,要加強水井的日常維護和監測,確保能隨時啟用;并通過互聯網、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備用水井的位置,方便特殊時期人民取水;對超采區內的地下備用水源,如在特殊時期內超量開采,應在突發性事故影響消除、地表水水源恢復供水后,及時采取措施回補地下水。

第四章  飲用水水源地工程建設規劃

經過多年水利工程建設,江蘇建立了比較完善的供調水網絡,解決了大部分城市、農村生活供水問題,保障了工業和農業生產需水,但是隨著全省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城鎮生活供水和工農業生產用水保障要求的不斷提高,對水資源供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必須在進一步完善現有水源工程設施的基礎上,建設、擴大一批骨干輸配水工程與清水通道工程,提高輸配水能力與輸配水水質,城鎮生活和工農業用水保證率才能得到有效保證,并加強水質水量聯合調度,增加水體循環,改善水質。一般干旱年份,滿足全省絕大部分地區的生活、生產、生態用水要求。特殊干旱期及污染突發期,實行應急供水機制,優先滿足生活、重要行業用水,確保居民飲水安全。

4.1 骨干輸配水工程

4.1.1 南水北調(江蘇)工程

2012年前,擴大引江調水能力,充分發揮調水工程、蓄水工程和供水網絡能力,要完成南水北調一期工程,實現增加徐州、連云港地區年供水能力10億m3,增加沿海和渠北地區年供水能力10億m3。即在現有的京杭大運河調水線、徐洪河調水線的基礎上,完善設施,擴大規模,按照雙線送水布局,以京杭大運河調水線為主、運西線(徐洪河調水線)為輔,拓疏相關輸水河道,除已建寶應站外,建設淮安四站、淮陰三站,金湖站、洪澤站、泗陽站,劉老澗站、皂河二站、泗洪站、睢寧二站、邳州站、劉山站、解臺站和藺家壩站;實施里下河水源調整工程,更新改造老泵站,完成洪澤湖蓄水位抬高等建設項目。一期工程完成后,可增加抽引江水能力100.0m3/s,新增入洪澤湖和入駱馬湖能力250.0m3/s和125.0m3/s,實現增供水量19.4億m3。到2015年,在一期工程基礎上,南水北調二期工程擴建部分泵站工程,其中抽江規模將達到600 m3/s,蘇北地區的水源供給條件將有較大程度改善。

4.1.2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利用已建成的通榆河中段工程,增建部分調水工程,供水通道自濱海縣境內的大套三站引水到贛榆縣拓汪工業園區,全長190km,其中新挖河道12.3km,整治拓浚老河道103.1km。工程建成后,將為航道提供航運水位保證,并有效改善沿線地區的供水、排澇和水生態環境。該工程與通榆河中段工程、泰東河工程和泰州引江河工程一道,在江蘇省東部沿海地區形成又一個江水北調戰略性水資源工程體系。

在2012年前完成通榆河北延工程,充分發揮泰州引江河的引江能力,擴大從長江引水,自通榆河響水縣城起新辟一條送水線至灌河,建穿灌河地涵至灌南縣境內再新開送水河至新沂河,利用新沂河南泓小潮河~鹽河段,在鹽河北船閘上游溝通鹽河,沿鹽河北上至古泊善后河送水至薔薇河。自響水船閘南引水口至薔薇河,送水線全長80.9km,其中:利用疏港航道(鹽河北上至古泊善后河)26.2km,利用新沂河南泓22km,新辟送水線9.7km,利用老河道23km。在完成拓浚泰東河、鹵汀河和大三王河等里下河水源調整工程以及泰東河工程后,可形成平水年份(50%保證率)利用通榆河向連云港市增加供水能力50 m3/s。

4.1.3 望虞河擴大及新孟河、新溝河延伸拓浚工程

結合太湖治理,實施望虞河擴大、新孟河延伸拓浚、新溝河延伸拓浚工程,增加引江濟太調水能力,改善太湖河網供水條件。望虞河擴大工程:望虞河南起太湖邊沙墩口,北至長江邊的耿涇口,全長60.3km,現狀河道底寬72~90m、河底高程-3.0m;規劃擴大河道底寬60m、擴建穿京杭運河立交樞紐和常熟水利樞紐以及加固、改建已建工程等。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孟河南起京杭運河九里鎮,北至長江的小夾江,全長21.5km,現狀河道底寬5~15m、河底高程0.0~0.2m;規劃河線走向由長江主流穿過揚中西來橋鎮接原新孟河,并向南延伸新孟河至湟里河,工程項目包括擴大河道底寬至60m、新建江邊樞紐、新建穿京杭運河立交和拓寬、拓浚其它配套河道等。新溝河延伸拓浚工程:新溝河北起長江向南穿過西璜河,經焦溪至石堰,與三山港、漕河相接,全長11.76km,現狀河底寬15~30m,底高程約0.5m,入江口有節制閘一座,閘孔凈寬26m;規劃進一步拓寬現有河道規模至底寬60m,新建江邊樞紐、穿京杭運河立交及沿線其它配套工程。

4.2 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水庫是目前全省水質保持比較好的少數水體之一,也是各地區重要的飲用水水源地或備用水水源地,保護好水庫水源地,對于保障江蘇飲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江蘇省的水庫大都建于大躍進和文革時期,限于當時的歷史條件,大部分水庫建設先天不足,施工質量差、標準低,給水庫安全運行留下了很多隱患,經2004~2005年的大壩安全鑒定,全省有病險水庫556座。為加快小水庫除險加固進度,切實保障人民飲水安全,在規劃期內基本完成300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建設任務。更新改造大型泵站,結合流域整治、海堤達標等工程對病險水閘進行除險加固,恢復和提高工程設計能力。另外,續建完成慶安、西雙湖、崔賀莊、安峰山等4座大中型水庫的除險加固,起步實施沙河、大溪2座大型水庫的除險加固。通過實施水庫除險加固,基本消除水庫安全隱患,提高水庫型水源地的安全保障程度。

4.3 河道整治工程

實施通江河道整治,對沿江主要河道束窒窄段進行拓疏及兩岸主要口門建設,提高引江河道抽引江水能力。結合里下河治理,實施泰東河、鹵汀河、大三王河拓浚工程,并接通射陽河、新洋港上段及部分內部河道,繼續實施四港整治,開工建設川東港,完善里下河腹部河網及沿海墾區供配水網絡。

疏浚整治干河,完善內部河網配套,擴大引排能力,進一步發揮泰州引江河結合引排作用,繼續整治高沙土地區,提高通啟地區引江能力,以及向如泰運河以北區域的調水能力。在2012年前主要實施的工程有,拓浚靖泰界河、靖鹽河,整治九圩港、通呂河、通啟河、通揚河。在沂南、沂北地區,加強河口治理,沖淤保港,主要工程有續建車軸河,疏浚古泊善后河、六塘河淺窄段,整治岔流新開河、薔薇河。

同時對湖庫、河道要定期進行清淤。通過清淤、疏浚和整治工程建設,減輕河道底泥對水體的污染,同時可以改善河道水動力條件,使河道流水暢通,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釋和降解,從而降低污染物濃度。

4.4 清水通道工程

江水北調、江水東引及引江濟太等跨流域、遠距離調水在保障江蘇供水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蘇北大運河、通榆河、望虞河是骨干調水河道,由于輸水干線距離長,穿越城鎮多,并與多條河流平交,調水水質受沿途污染源的影響大,為了保障調水水質,對于重要的調水干線,必須建設清水通道工程,通過建設“清污分流”和“截污導流”工程,嚴格控制進入輸水干線的污水,使“清水有路、污水歸槽”。對進入蘇北大運河、泰州引江河、泰東河、通榆河、望虞河、薔薇河等主要輸水線沿線的污水進行截污導流、污染源綜合整治,在沿線主要城鎮完善污水管道收集系統,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封閉沿線的入河排污口門,確保供水水質達標;同時,積極采取涵閘控制、水系調整、隔離防護等工程措施,改善清水通道水質。目前全省已分別完成了蘇北大運河、通榆河和望虞河清水通道規劃,其中隨著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實施,一批截污導流工程,包括南水北調東線徐州段區域尾水導流工程、淮安里運河截污清安河導流工程、京杭運河宿遷段尾水輸送工程等正在實施,蘇北大運河將逐步建設成為一條清水通道。望虞河也隨著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的推進,其水質得到較大幅度的改善,已達到水質功能目標。下一步要抓緊已規劃的通榆河以及薔薇河清水通道建設,加快實施包括走馬塘在內的一批截污、治污工程,使調水干線真正成為清水通道,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提供保證。

第五章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

各級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省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劃定本行政轄區范圍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并積極采取一級保護區保護、點源整治、非點源整治、生態修復與建設等工程措施,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確保飲用水水質安全。

5.1 水源地保護區劃分

在江蘇省政府批復的111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基礎上,對新增飲用水水源地應當盡快按照不同水域特點和防護要求,劃定部分水域、陸域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

在2012年規劃的139個主要水源地中,100個為現狀已劃定保護區的常年供水水源地,39個為新增水源地;在新增水源地中,26個為新建水源地,13個為現狀已建水源地升級為區域供水水源地。在39個新增水源地中,有4個水源地在省政府批復的111個飲用水源中已劃分保護區。2015年規劃主要水源地有149個,其中,138個為2012水平年的主要水源地,11個為新建水源地,其中1個在省政府批復的111個飲用水源中已劃分保護區。因此,在規劃的主要水源地中有45個水源地需要劃分保護區。

需劃分保護區的45個水源地中,河道型水源地35個,其中3個在長江上;湖泊型水源地7個,水庫型水源地3個。根據2008年1月19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及2009年1月6日省政府批復的111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新增水源地仍按下述原則劃定保護區:

(1)長江干流:取水口上游500m至下游500m、向對岸500m至本岸背水坡堤腳外100m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為一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以外上溯1500m、下延500m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為二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以外上溯2km、下延1km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為準保護區。

(2)其他河道: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500m,及其兩岸背水坡堤腳外100m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為一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以外上溯2000m、下延500m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為二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0km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為準保護區。

(3)湖泊:以取水口為中心,半徑500m范圍為一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以外,外延1000m范圍為二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以外,外延1000m范圍為準保護區。

(4)大中型水庫:以取水口為中心,半徑500m范圍為一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以外的整個水域為二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以外,外延1000m范圍為準保護區。

(5)小型水庫:整個水域為一級保護區,集水區域為二級保護區。

5.2 一級保護區保護工程

5.2.1 一級保護區隔離工程

水源地隔離防護工程是指通過在保護區邊界設立物理或生物隔離設施,防止人類活動等對水源地保護和管理的干擾,攔截污染物直接進入水源保護區。隔離防護設施包括物理隔離工程(護欄、圍網等)和生物隔離工程(如防護林),原則上應沿著水源保護區的邊界建設,根據保護區的大小、周邊具體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隔離工程的范圍和工程類型。隔離防護工程建設有利于標識飲用水水源地,防止附近居民及工礦企業將生活垃圾、工礦固體廢棄物等污染物直接倒入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中,同時能有效限制人們在水源保護區內的開發行為,減少對水源地造成直接的污染。由于隔離防護工程對預防和保護水源地水質均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有條件的水源地可根據需要規劃建設此類工程。規劃隔離防護工程,原則上,在人流量大及垃圾(特別是農村生活垃圾)可能直接倒入水體的水源地,設置圍網等物理隔離防護工程;對具備較好土地條件的水源地,則盡可能規劃建設生物隔離工程,既可以起到隔離防護的作用,同時還可以增加綠化及涵養水源。

各級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對本轄區內的飲用水源地按照相關要求建設隔離防護工程,尤其是水質安全級別較低與不安全的飲用水源地,有條件的其它新辟區域供水水源地和備用水源地也需要逐步實施隔離工程。建設隔離防護工程后,在劃定的水源地保護范圍內,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禁止一切破壞水源地水質的活動。

5.2.2 一級保護區整治工程

一級保護區整治工程包括關閉或搬遷企業、拆遷居民住宅、對河道進行除險加固,拆遷違章搭建建筑物、污水截流、河道清理等整治方案。根據對各地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范圍實際情況的調查與分析,13個水源地的一級保護區應進行重點整治(見表5-1)。其中,9個水源地需搬遷企業或拆遷居民住宅;2個水源地需拆除違章搭建建筑物;2個水源地進行除險加固,包括維修堤壩、河道護坡;2個水源地進行河道清理;3個水源地建設污水截流工程;有些水源地需采取多項整治工程。其他水源地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整治措施。

表5-1  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整治重點項目情況表

5.3 點源整治工程

污染源產生的污染物排入水體是造成水源地水質狀況下降最根本的原因,而保護區內污染物直接排入水源地又是造成水源地水質狀況下降重要因素之一。根據《水法》第三十四條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在保護區內禁止從事可能污染飲用水水源的活動,在一級保護區內禁止開展與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并按照飲用水源保護的有關規定,加強對保護區的管理和監督。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排污口要堅決關閉,對可能引起水污染事故的企業要堅決關閉或搬遷。加強對沿江港口、碼頭與船舶運輸環境管理,港口、碼頭必須布局在飲用水源保護范圍以外區域,從事危險貨物裝卸作業的港口、碼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及防止污染規范要求。因此,各級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積極主動對保護區內的有可能引起污染的企業、碼頭進行搬遷,對排污口進行整治。

5.4 非點源整治工程

非點源整治工程包括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內污染源治理工程及其他一些保護水源地的非點源整治工程。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主要是農田徑流污染控制工程。通過坑、塘、池以及排水渠改排等工程措施,減少徑流沖刷和土壤流失,并通過生物系統攔截凈化面源污染。

內污染源治理工程包括底泥治理及水產養殖治理。污染比較嚴重的底泥,已經成為水質污染的一個重要內源,受污染底泥吸附了大量的污染物質,在自然條件下會通過物理、化學及生物作用釋放出污染物質,特別是在攪動的情況下,污染物質大量進入水體,直接污染水源地的水質。水產養殖尤其是網箱養魚污染對周圍水體的影響較大,其污染物的種類主要包括N、P等營養物以及抗生素、治療劑、消毒劑和防腐劑等化學藥物。底泥富集污染是水產養殖的一個重要污染特征,幾乎所有的研究都表明,水產養殖底泥中C、N、P的含量和耗氧量比周圍水體沉積物中的含量要明顯高出,而富集在底泥里的這些污染物,在一定條件下又會重新釋放出來,成為水體污染最重要的內源,因此,大規模的養殖場容易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對附近水體水質及生態系統造成較大影響。

規劃期內應加強實施水源地非點源整治工程。其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涉及17個水源地,分別為中山水庫水源地、固城湖高淳水源地、泰東河東臺水源地、沙河水庫水源地、大溪水庫溧陽水源地、太湖廟港水源地、太湖亭子港水源地、長江洪港水源地、長江狼山水源地、長江長青沙水源地、長江海門水源地、通呂運河啟東水源地、薔薇河連云港茅口、薔薇河海州水源地、二河五墩水源地、駱馬湖宿城水源地和淮沭河沭城閘南水源地;實施內源污染治理工程的涉及2個水源地,為固城湖高淳水源地和徐洪河泗洪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涉及11個水源地,為長江南京夾江水源地、橫山水庫水源地、西石橋水源地、魏村水源地、小河水廠水源地、通榆河(鹽城、響水、阜寧、大豐)水源地、射陽河(射陽、阜寧)水源地;其他的水源地整治工程較分散,包括污水截流、生態清淤、取水口移位、道路改造、企業搬遷等。

5.5 生態修復與建設工程

由于水源地生態環境較差,沒有完善的生態系統,土地涵養水源能力下降,易導致水土流失。因此,應對各飲用水水源地采取一定的生態修復和建設措施,恢復林草植被,擴大綠化,提高土地的保土蓄水能力,涵養水分,減少地表徑流夾帶泥沙及污染物入河,保護和改善水質。

規劃期內重點對26個水源地實施生態修復及建設工程(見表5-2),包括16個湖庫型與10個河流型水源地。

表5-2  生態修復與建設重點工程水源地情況表

第六章  飲用水水源地監測系統規劃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常規監測站點、自動監測站、監測斷面、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監測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飲用水水源地的監測能力。其中,省級政府及相關部門重點負責全省111個縣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環境全覆蓋監測站網、區域性水環境監測站網、全省水源地信息共享與管理平臺的建設。

6.1 監測斷面(點位)規劃

立足于現有飲用水水源地監測斷面(點位),根據國家相關規范,規劃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監測網絡,通過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監測,掌握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及存在問題,為水源地的監督和管理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保障規劃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水量安全。

6.1.1 布設原則

(1)統一規劃,合理布設斷面(點位),并按照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確定各斷面(點位)的采樣垂線和采樣點,分步實施。

(2)注重布設監測斷面(點位)的代表性,布設斷面(點位)要求能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及對水源地存在影響的來水水質情況與污染特征。

(3)規劃斷面(點位)盡量與環境監測網、水文站網、地下水水質觀測網、雨量觀測網相結合,強化量質結合的原則。

(4)斷面(點位)的布設盡可能以最少的斷面獲取足夠的有代表性的環境信息,同時還必須考慮實際監測的可行性、方便性、經濟性。

(5)對于水質或水量不安全的水源地加強監測,可適當加大斷面(點位)布設密度。

(6)掌握水質的時空變化動態,滿足水源地所在水(環境)功能區及水源地保護區域評價的要求,滿足水源地管理的需要。

(7)自動監測站斷面(點位)的設置除必須考慮水源地供水范圍、受水人口、已建或在建自動監測站等因素外,還必須本著流域觀念,考慮在重要引水通道、調水水源地及重要省、市交界處設置自動監測站。

6.1.2 常規監測斷面(點位)

本規劃共布設地表水監測斷面(點位)453個(已實施100個),地下水監測斷面(點位)54個(已實施14個),累計斷面(點位)507個(已實施114個)。

2012年,規劃新建常規監測斷面(點位)137個,其中地表水119個,地下水18個;2015年,規劃新建常規監測斷面(點位)256個,其中地表水226個,地下水30個。各地市水源地常規監測斷面(點位)數量詳見表6-1。

表6-1  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現狀與規劃新建常規監測斷面(點位)數量統計表

6.2 監測能力建設

6.2.1 建設目標

全面提高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分析、監控能力,加快形成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監測網絡,為集中式飲用水源監測預警、飲用水源綜合管理提供科學、先進的技術支撐,為我省全面實現小康創造條件。

在更新升級現有常規監測能力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機分析能力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站建設。更新改造省級水質監測中心實驗室,提高省級實驗室監測能力;省轄市級水質監測中心站實現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全分析測試能力,加強移動監測能力建設,全面提高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故的水平與能力;統一規劃,優化布局,統籌建設全省重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以及流域型供水河道控制性水質的自動監測站網,落實國家考核斷面與補償斷面水環境監測站網建設,實現重點飲用水水源地實時在線監控。

6.2.2 建設原則

(1)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管理相適應。能力建設與監測站網設置緊密結合,滿足各階段水源地監督、管理與保護對安全信息采集的要求。

(2)適應動態監測要求,提高在線實時監測及跟蹤監測能力。

(3)以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和信息管理應用水平為主旨。根據規劃要求和相關規范進行各相關單位基礎設施、儀器設備和信息處理系統建設,提高信息采集與處理效率,形成高效、準確的水源地水環境信息傳遞、管理與決策支持系統。

(4)注重采用“先進、快速、可靠”的技術,同時必須考慮經濟上的合理,投入設施設備與監測任務相匹配,努力做到既能滿足當前要求,又能適應未來發展需要。

(5)全面規劃,分期實施。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全面規劃,注重實際可操作性,分期實施。

6.2.3 實驗室監測能力規劃

改造、更新省級實驗室,給省級實驗室配套先進的監測儀器設備與移動監測設備,提高省級實驗室硬件設施配置水平。加強有機污染物及水資源動態監測能力建設,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的監測預警。組建專業化的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監測預警技術隊伍,形成對飲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質快速定性和實驗室定量監測的能力。

提高省轄市飲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質分析能力,為全省13個省轄市配備相關實驗分析儀器,培訓專業技術人員,實驗室裝備水平達到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質全分析能力。

6.2.4 移動監測能力規劃

移動監測作為水質監測分析的輔助手段之一,主要用于水污染應急監測、配合水源地監督性監測檢查等。尤其是突發性水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環境污染,它沒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徑,都是突然發生、來勢兇猛,在瞬時或短時間內排放大量的污染物質,對水資源造成嚴重污染和破壞,給人民的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為減輕水污染事故產生的危害,為決策部門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確保飲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強化移動監測能力建設很有必要。

規劃建立配置合理、響應迅速的全省城市水源地應急監測網絡,為充分履行部門職責,在現有移動監測能力的基礎上,規劃各省轄市配備一個移動監測實驗室,適應水源地監督管理要求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以各地級市為單位,全省共建設13個移動實驗室。規劃2012年前建設南京、常州、徐州、淮安、鹽城、揚州、南通、連云港等8個移動實驗室;2012-2015年期間建設鎮江、泰州、宿遷等3個移動實驗室。移動實驗室配置監測車、測流系統、水質多參數測定儀、揮發性有機毒物測定儀、COD測定儀、便攜式分光光度計等;配置小艇,用于湖(庫)區應急監測(兼日常例行監測采樣),保障應急監測的迅捷、方便、有效的開展。

6.2.5 自動監測能力規劃

為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實時監控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狀況,計劃重點監控省控111個重點飲用水水源地及50個縣(市)大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建設56個省控重點飲用水水源地自動監測站、多個流域性控制性自動監測站、4個流域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站質控中心、28個考核斷面(包括考核補償斷面)水環境站,建成全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網。根據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路線》的要求,設置常規五參數(水溫、pH、溶解氧、電導率、濁度)、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必測項目,并根據需要,增加總磷、總氮、重金屬、生物綜合毒性、揮發性有機物等指標監測儀器。

2010-2012年,在省控111個飲用水水源地中,規劃重點建設地表水自動監測站42個(地下飲用水水源地暫不考慮建設自動站);對“十五”期間江蘇省環境自動監(測)控系統(一期)項目省級投資建設的9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站進行改造,詳見表6-2;建立2個流域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站質控中心;新建13個南水北調國家考核斷面水環境站(有1個已經建成),形成全省南水北調國家考核斷面水環境監測站網;新建14個通榆河“清水走廊”交界考核補償斷面(有1個已經建成),改造1個“十五”時期建設的清水廊道干線市界斷面,形成通榆河“清水走廊”交界考核與補償斷面水環境監測站網;完成在長江、芒稻河、大運河、泰州引江河、新通楊運河、泰東河、通榆河、太湖、望虞河等流域性河道安裝控制性水質自動監測站。

2013-2015年,規劃建設14個縣(市)集中式飲用水地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并再建立2個流域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站質控中心。

表6-2  2010-2012年全省飲用水水源地改造水質自動監測站計劃

6.3 信息管理系統規劃

6.3.1 建設目標

建立技術先進、覆蓋全省的水源地數據交換與共享信息管理系統,加強部門間的協同,高度整合水利、環保、住建、供水、衛生、國土、林業、漁業和發改委等部門現有的與水源地及供水監管有關的專業數據資源,同時整合全省社會經濟發展統計數據和基礎地理空間數據,提高水源地信息服務效能,形成信息共享、多部門聯動的水源地安全保障機制。

6.3.2 建設原則

(1)利用全省各部門現有數據資源,減少重復建設。

(2)跨部門協調統籌,做好數據共享服務,統一建設水源地信息共享平臺,制訂數據收集、傳輸、處理的標準和流程。

(3)通過數據交換,實現數據和信息的高度集成;通過應用系統查詢相關的信息,實現數據和信息的共享。

(4)在建設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數據的開放性,保證各水源地管理部門能夠獲取業務管理過程中的必要信息。

(5)水質、水資源調度、水污染防治、疾病控制、濕地保護等與飲用水源地保護相關的信息應逐步納入系統中,因此系統本身應具有較強的可擴展功能。

6.3.3 建設任務

與全省信息化系統建設結合,建立全省聯網與共享的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監控信息管理系統,主要包括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數據庫建設,飲用水水源地與出廠水質監控數據采集、傳輸、發布與共享系統建設,預警預報系統、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決策支持系統及監控(管)中心建設,以及全省水源地信息聯網平臺建設等,加快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信息化進程,實現飲用水水源地管理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多部門聯動機制,適應飲用水水源地監督、管理和保護要求。

6.4 人員素質規劃

伴隨著現代社會文明的發展進步,對從事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監測工作的人員的綜合素質亦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為適應發展,勝任監測工作,必須切實提高監測隊伍的整體專業水平,通過各種途徑與方式提高個人綜合素質與隊伍總體水平;其次根據隊伍結構及實際需要,有計劃、有目的地補充優秀新成員。全方位、多角度地建設一支監測隊伍,一支人員精干、技術全面、一專多能的高素質綜合型監測隊伍,充分適應水源地保護的需要及社會發展需求。

第七章  應急體系規劃

7.1 規劃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方針,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構建和完善“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協調一致”的水源突發事件應急體系,提高政府應對水源突發事件的能力,高效、有序地組織、預防、控制和解除突發事件危機,確保居民飲水安全,維護生命健康與社會穩定。

7.2 應急組織體系規劃

省、市、縣(市)人民政府應在屬地管理為主、對管轄范圍內的水源突發事件負總責的前提下,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成立水源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管轄范圍內的水源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

領導小組應包括宣傳、經信、公安、監察、財政、住建、交通、水利、商務、衛生、環保、安監、氣象、海事、消防等成員單位,實行部門聯動,明確各單位職責,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領導小組下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事件時,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應急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工作。

7.3 預警預防體系規劃

7.3.1 編制應急預案

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水源突發事件應急與救援行動,增強應急處理能力,降低事故損失,省、市、縣(市)人民政府在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基礎上,針對每個飲用水水源地、各種水體工程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編制、優化對應的應急預案。

7.3.2 落實預防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按照“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建立健全水源地戰略儲備體系和特枯或連續干旱年以及水質受到污染情況下的應急供水體系,建設水廠應急深度處理工程、城市應急輸配水管網建設工程、污染高危企業的預防措施改善工程等相關供水安全應急工程,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設立備用水專項基金,落實各項預防措施,確保水源應急保障能力。

7.3.3 加強預警信息監測

省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在進一步提高水質監測自動化水平、實現水質在線監測儀器聯網與水質數據實施共享以及加強水源地、取水口巡查的基礎上,加強對管轄區水源預警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等工作,建立健全水源突發事件監測、預測、預警系統。

7.3.4 健全預警信息報送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實行水源突發事件信息24小時報送制度,信息傳遞按照逐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的原則執行。信息的處理應及時、準確、翔實,不得瞞報、緩報、謊報。相關負責部門接到信息后,進行確認、分級,并及時發布預警公告。

7.4 應急響應體系規劃

7.4.1 健全應急響應機制

人民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接到水源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報告后,堅持“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共同協商”的原則,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各成員單位與專家組共同參與下,建立、健全“現狀調查——應急監測——應急會商——應急決策”的應急響應機制,科學決策水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7.4.2 制定并實施響應措施

根據水源突發事件類型、預警級別,堅持分類、分級響應原則,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在本級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的要求,針對事件類型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應對措施,包括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加強水質監測力度、改善水質、加強疾病預防控制等,及時控制影響范圍,最大幅度降低影響程度。

7.5 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范與應急準備工程規劃

省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從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出發,高瞻遠矚,統籌安排,建設全省集中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風范與應急準備工程,包括指導省政府已審批的111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與落實、編制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工程總體規劃、飲用水源地支流與主流交界斷面監控預警體系建設、全省主要河流、湖泊二級支流上應急攔截斷面的論證、區域間應急協調機制建設、區域內重大環境風險企業及園區應急防控體系建設等內容,提高全局風險防范與應急能力。

第八章  安全保障體系規劃

8.1 理順飲用水水源地管理體制,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

8.1.1 進一步理順飲用水水源地管理體制

影響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因素較多,牽涉環保、住建、水利、衛生等眾多部門。各部門從各自管理的角度出發,制定了許多相關管理規定,但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政出多門、管理職責不明確,這仍然是困擾飲用水水源地管理的障礙之一。為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應根據《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共同開展水源地管理和保護工作;并建議在各級行政區成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各區和部門根據規劃要求編制年度計劃,監督和檢查計劃完成情況,協調和解決規劃實施中的相關問題,判斷和論證規劃的后續調整方案。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跨行政區的情況,應成立由政府主管部門組成的聯系機構,負責協調解決跨界用水糾紛等問題。與保護區內有關部門或其他飲用水安全管理相關部門(諸如城建、衛生防疫)建立聯系配合、跨部門信息共享制度,及時溝通,共同做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工作,近期要重點推進全省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

8.1.2 全面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

與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有力武器,同時也是環保、建設、水利等行政部門依法管理飲用水安全行政事務的重要依據。我國目前與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3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等多部行政法規與部門規章。為保證上述法律、法規、規章在本省全面貫徹實施,結合本省實際,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了《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等地方性法規,與國家層面相關法律法規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使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監督執法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為落實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護工作,應將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切實納入到當地法律法規體系中,作為地方政府的工作重點。同時,嚴格執行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護的執法力度,嚴格查處各種違法和破壞行為;特別要按照《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的規定,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和供水工程管護范圍,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設置排污口的管理,防止污染源進入飲用水水源地,實現依法保護、保障飲用水水源地的安全,確保人民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8.2 優化水源地周邊產業布局,嚴控水功能區的納污總量

嚴控水功能區的納污總量、保障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治“本”的方法應該是提升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產業結構、優化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產業布局。一是盡快淘汰保護區內及上游地區電鍍、印染、化工、冶煉、造紙等高耗能、工藝落后、污染嚴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生產項目,對污染排放不達標、尤其是對當地環境影響嚴重的企業必須實行“關停并轉”;二是鼓勵周邊工業企業在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行深度治理,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全省循環經濟示范區和生態工業園區創建工作;三是在水源地周邊地區,尤其是上游地區全面禁止原料工業發展,嚴格限制一般加工工業,鼓勵研發中心、商務服務、教育文化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現代服務業為支撐的新產業發展帶;四是把農業結構調整和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與加快生態農業建設結合起來,控制農業面源污染,致力于提高農業效益、改善生態環境。弱化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漁業養殖功能,控制畜禽養殖規模,適當調減農作物種植面積,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農業清潔生產和減排技術,大力發展綠色、有機農業;五是在產業結構調整的同時,仍應嚴控納污總量。省政府2003年批準實施了《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根據該功能區劃,水利廳提出了河湖水域水功能區允許納污總量控制目標。今后,要按照水功能區確定的水質目標及其允許納污總量,由濃度控制徹底向納污總量控制轉變,細化各類污染源的允許排污量,并通過多種措施,杜絕工礦企業超總量排污,逐步削減污染物入河排放量,改善水功能區水質、提高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8.3建立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渠道,形成穩定的投入機制

為保障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各種相關工程的實施和落實、促進規劃目標的實現,需切實保證資金的有效投入。各縣市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工程投資金額、投資所占總環保投入比例和GDP比例應納入規劃予以明確,以保障規劃期內工程的資金投入。同時,為減少環保投資對公共財政造成的壓力,在資金籌措方面需積極開拓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機制,使經費來源于企業、市場、政府財政等多方面的投入。

8.4 加快推進區域供水,保障農村飲水安全

保障農村飲水安全是實現全省飲水安全的重點和難點,尤其是解決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和無穩定水源地區的群眾飲水問題更是當務之急,要按照“城鄉統籌,以城帶鄉,以鎮帶村”的工作思路,加快推進區域供水、聯網供水,充分依托現有供水工程,逐步延伸供水管線,不斷擴大工程覆蓋面。要按照統一規劃、規模建設的原則,大力發展城鄉統籌區域集中供水,加快集鎮供水系統建設,不斷提高自來水入戶率和供水保證率。丘陵山區以及邊遠鄉村,要因地制宜,以取用地下水為主,采用相對集中的分散式供水,解決這些地區的飲水安全問題。

8.5 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公眾參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需要全社會共同遵守和實施。要加強規劃的宣傳和引導,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加大水資源保護工作宣傳力度,以提高全社會對加快水源地建設和改革的認同程度,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和支持水源地建設規劃的實施,使規劃實施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水源地保護的良好局面。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工程的建設與管理運行,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充分反映公眾意愿,建立水源地安全信息公開制度,提高全社會對加快水源地保護、建設和改革的認同程度。

8.6 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科學研究

依靠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科學研究。重點內容包括:一是科學調度水源的研究,包括洪水攔蓄利用、提高水量保障程度、調水引流增加水環境容量、清污分流保障水質等方面的研究攻關。二是污染物總量控制研究,保障水質安全。三是突發事件處置和保護水源地安全,依靠科技手段防控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四是飲用水水源地安全標準及預處理技術研究。

8.7 加強規劃的跟蹤評價管理

水源地保護是一項長期而曲折的任務,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于水源地的影響以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對于優質水資源不斷增加的需求決定了水源地保護規劃不可能一蹴而就,也是一個不斷變化、動態發展的過程。因此需要突破傳統的“規劃編制-實施”的線性規劃程序,在規劃實施后增加監測和評價的反饋機制。對其進行跟蹤評價管理,不斷調整,與時俱進,實現規劃的可持續。

通過實施監測和評價及時了解水源地規劃的實施成效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對規劃進行修改。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除常規水質因子監測外,增加土壤、生物等因子的監測。建立水源地周邊重大項目立項、建設及其運行的跟蹤系統,保證水源地周邊區域重大項目對水源地保護不產生不良影響。與此同時,水源地保護規劃應成為有關部門制定年度行動計劃和實施方案的重要依據,指導各個部門的具體安排和工作。同時將各部門的實施中出現的具體情況和問題,及時反饋到規劃部門,適時對規劃進行調整或修編。

第九章  投資估算及近期實施重點

9.1 投資估算

本規劃投資估算僅涉及由省級政府負責的工程與非工程措施,包括重點與區域性水源地監測監控工程、清水通道工程、全省飲用水水源地信息共享與管理平臺、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工程。由于骨干水源保障工程建設(包括南水北調東線工程、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新溝河和新孟河工程、水庫除險加固等)、保護區外污染源整治、水源地內取水工程及供水設施的投資列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其投資不列入本規劃內容。根據相應工程量估算,工程總投資約61.7365億元,各類工程投資估算見表9-1,其投資由省級財政承擔,其它工程原則上均由地方承擔。

表9-1  經費預算及責任部門

9.2 近期實施重點

9.2.1 實施安排原則

本次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主要包括水源地保障工程、水源地保護工程、水源地建設工程、飲用水水源地監控及應急體系建設。為使各項工程布局合理、安排得當,實現最佳效益,本次規劃項目安排原則如下:

(1)按照“先急后緩、突出重點、分布實施”的原則,考慮各地自然地理、水資源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在流域和區域水資源宏觀配置下,結合飲用水水源地與未來城市發展、人口增加及產業布局的關系,針對各地飲用水水源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按照不同水源類型進行規劃,優先考慮重要的和問題突出的地區。

(2)明確水源地保護、修復、建設、管理的具體目標和任務,協調好應急需要和長遠需求關系,合理配置各種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并提出投資。

(3)總的項目安排體現效率優先的原則。一是在整體規劃建設布局方面優先安排水源地保護工程。二是優先安排相對投入較少,獲取可利用水資源量多或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工程。

9.2.2 重點實施計劃

9.2.2.1 水源地保障工程

2012年前完成沙河、大溪2座大型水庫和慶安、西雙湖、崔賀莊、安峰山等4座大中型水庫的除險加固,同時實施小型水庫的除險加固,基本消除水庫安全隱患,提高水庫型水源地的安全保障程度。

將蘇北大運河、泰州引江河、泰東河、通榆河、望虞河、薔薇河等主要引水河道建成清水通道,在沿線主要城鎮完善污水管道收集系統,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封閉沿線主要入河排污口門,保障蘇北、沿海地區的飲用水安全。

9.2.2.2 水源地保護工程

近期重點對一級保護區內的違章建筑物、養殖場、排污口進行集中整治,建設一級保護區的生態隔離帶,實施取水口上游污染企業、油庫搬遷工程,整治中山水庫水源地、固城湖高淳水源地、泰東河東臺水源地、沙河水庫水源地、大溪水庫溧陽水源地、太湖廟港水源地、太湖亭子港水源地、長江洪港水源地、長江狼山水源地、長江長青沙水源地、長江海門水源地、通呂運河啟東水源地、薔薇河連云港茅口、薔薇河海州水源地、二河五墩水源地、駱馬湖宿城水源地和淮沭河沭城閘南水源地等面源污染,并采取一定的生態修復和建設措施,恢復林草植被,擴大綠化,提高土地的保土蓄水能力,涵養水分,減少地表徑流夾帶泥沙及污染物入河,保護和改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

9.2.2.3 水源地建設工程

2009-2012年,全省擬關停沛縣地下水水源地、蟒蛇河鹽城水源地、長江丹陽黃崗水源地、中運河宿城水源地、長江蘆涇港水源地,新辟長江南京龍潭水源地、長江子匯洲水源地、豐縣大沙河水源地、駱馬湖新沂水源地及中運河邳州水源地等26個區域供水水源地,同時改擴建13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為區域供水水源地,具體名錄見附表4。在現狀22個應急備用水源地的基礎上,2009-2012年期間規劃建設金牛山水庫、三岔水庫、石臼湖等44個應急備用水源地,具體名錄見附表6。

9.2.2.4 飲用水水源地監控及應急體系

對現有監測站點進行優化布局和調整補充,省級建設重點是跨省、市水質監測站網建設,各地在現有基礎上進行細化,使站點分布更加合理,滿足全部水源地水質、水量(水位)監測需要。建設全省飲用水水源地信息發布、共享及管理決策平臺,編制并完善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應急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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